保險_【確診Covid-19可領取農民職災保險給付,保障農友從農權益】_1110509
2022-05-09
一、依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病審查辦法」第9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該疾病與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農職保被保險人如懷疑染疫與務農相關,疑似職業病者,得申請保險給付,其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農職保被保險人可就近洽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合作網絡醫院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尋求診斷,請一併敘明工作內容、罹病原因及經過,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例如:與確診者接觸資料、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匡列之文件、PCR檢測結果等)。如依醫理見解認定視為職業病,由醫師開具職業病診斷書及職業病評估報告書。
(二)被保險人檢具農職保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職業病診斷書及職業病評估報告書、被保險人戶籍資料及加保之土地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由投保農會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保險給付。
(三)案經勞工保險局就個案事實狀況,綜合審查與工作具有因果關係者,審查通過後核給保險給付。